问:校医院各校区的地址及联系电话?

答:我校医院以东校区门诊大楼为中心,在独墅湖校区设有门诊部,学生可以就近就医。校医院门诊部电话:东区门诊部:67165719;独墅湖校区门诊部:65880249,65880250,夜间65880252;东区病房(24小时值班):67165400。

问:学生有哪些医疗待遇?

答:学生体检复检工作结束后,凡合格者,在10-11月期间即可集体办理下一年度苏州市大学生医保(每年办理一次,过期不予补办)。缴费标准为个人缴费100元/年(缴费标准按当年苏州市社保缴费标准为准)。

新参保学生从9月1日起享受大学生医疗保险待遇。苏州市学生医疗保险的政策规定请登录苏州劳动保障网(www.szldbz.gov.cn)或苏州社保中心网站(www.szsbzx.net.cn)查阅,也可仔细阅读学校发放的《告大学生书》。参保学生如在校医院就医还可以享受20%的优惠;如遇大病可享受苏州大学大学生大病医疗补助,详情可登陆苏州大学网站----公共服务----计生与医保网页查询。学校医保办咨询电话:65112070,65227794。

未参保学生所有医疗费用自理。

问:学生患病后如何到校医院就诊及收费情况?

答:目前我校学生均已参加医疗保险,看病时需带好市民卡去校医院各校区门诊部划卡就诊,新生市民卡一般在入学第二年的2-3月左右发放。未办理好市民卡之前的医疗费自己垫付现金,等卡发到手后带上发票、病历前往学校医保办报销,具体程序可查询苏州大学网站----公共服务----计生与医保网页,一旦拿到市民卡后必须划卡就医,不再报销。

校医院属医保定点单位,学生在校医院门诊医疗收费按苏州市大学生医保规定标准享受优惠:目前门诊每年在1000元以内享受50%,另还可同时享受学校20%优惠。

校外医院就诊也需携带市民卡划卡就医,如遇急诊未带卡,可事后(半个月之内)带卡至就诊医院重新划卡按医疗待遇办理退费手续。

问:学生患病后可以住院治疗吗?手续如何办理?出院后如何报销?

答:参保学生在苏州市区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时使用市民卡办理住院手续,出院结账时医院会自动免除社保可支付的部分,自己只要出剩余部分,不存在报销。参保学生在寒、暑假期间在户籍所在地住院,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然后在本年度内携带相关材料到苏州市社保中心(十梓街548号)按规定审核报销。如需转入第三城市治疗需在苏州市医院开具转院证明,社保批准,否则社保不予支付医疗费用。

问:学生患何种疾病必须采取隔离治疗?

答:我国的法定传染病共有三大类40种。一旦确诊,原则上都应隔离,特别是甲、乙类传染病。近几年我校在校生中常见的传染病有:病毒性肝炎、肺结核、菌痢、流行性感冒、麻疹、水痘、风疹、流行性腮腺炎、猩红热等。

按照《苏州大学关于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管理规定》,经校医院或其它医疗机构确定为传染病或疑似病例的学生要服从学校医疗规定,均不得继续在学生宿舍住宿。已确诊患者须留住专科医院或回家治疗休养。尚未确诊的疑似病例,应住专科医院观察,直至疑似病情解除方可回原宿舍入住。

经校医院或相应的医疗机构确诊为患有传染病(如病毒性肝炎、肺结核等)并需要较长时间治疗、休养的学生,应服从学校的规定立即办理休学手续,并按规定到指定的地点进行治疗。

学生宿舍一旦发生传染病例,校医院保健科将立即对相关宿舍进行消毒,做好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并对密切接触者进行检查、跟踪、随访。校医院针对传染病所采取的防治措施,相关部门和人员必须积极配合。

问:乙肝疫苗需要每位学生都打吗?注射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答:我国是乙型病毒性肝炎高流行地区,全国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携带率平均约10%(表面抗原携带者约1亿人),全国人群乙肝感染率高达60%,乙肝病毒是引起慢性肝炎、肝硬化、和原发性肝癌的重要原因,严重影响人们的健康。卫生部制定的《2006—2010年全国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规划》中,明确规定要“采取免疫预防为主、防治兼顾的综合措施,优先保护新生儿和重点人群”。学生入校后,由于集体住校,人群集中,是防控疾病的重点,而进行疫苗注射,是目前最有效的预防措施之一。

有些学生进校前在中学接种过乙肝疫苗,且已经产生抗体,可以不再注射。有些学生从未接种过乙肝疫苗,应该尽早接受接种。一些同学虽然已经注射过疫苗,但还未产生抗体,就有必要再次进行疫苗接种。是否有抗体产生,可以到校医院进行有关检查得知。

目前校医院还未取得疫苗接种资格,学生可以去本市各区疾病控制中心接种疫苗。

问:校外医院的介绍及联系方式?

答:学生一旦遇到紧急的或严重的健康问题,可立即拨打120救护电话,或立即去就近的市级医院急诊。

校本部附近的医院有: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电话:65223637。

独墅湖校区附近的医院有:苏州九龙医院,电话:62629999,62629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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