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征入伍服兵役学费减免和补偿、货款代偿

在研究生教育阶段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原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性补偿或代偿;退役后复学的高校在校研究生,按学年实行减免。补偿或减免金额根据学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

2.残疾学生学费减免

对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残疾研究生免除学费,资助标准按其在读期间实缴学费金额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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